 |
2008年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戚区建设工作要点 |
|
发布日期:2008-3-11 浏览数: 字号:〖 大 中 小〗 |
|
| |
2008年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全区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确定的新一轮平安戚区建设目标任务,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深入推进平安建设,为“不断巩固全面小康成果,向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进军”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2008年总体工作目标是:确保区实现创建“社会治安安全区”三连冠,继续保持街道100%创成“社会治安安全街道”,继续保持社会公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在全市前列。 一、以强化责任制为重点,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全区各级要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新一轮平安戚区建设的统一部署,把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党政综合考核(不低于综合考核总分的10%),列为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领导班子成员要共同抓。各级党委要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综治与平安建设工作,切实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作出有针对性的工作部署。 严格落实工作责任。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履行综治与平安建设工作领导责任制、目标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和单位责任制,在全区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要根据中央综治委与中央组织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党委组织部门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发挥好职能作用的意见》和《公务员法》有关规定精神,制订完善有关工作程序和操作办法,真正把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抓综治、平安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实绩列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区综治委各成员单位要紧紧围绕平安戚区建设的目标要求和职责任务,制定本部门、本系统参与平安建设的年度工作计划。综治委各专门工作领导小组要进一步完善运行机制,有效发挥其办公室的牵头协调作用。建立健全成员单位和专门工作领导小组向综治委述职制度。继续深入推进综治委成员单位联系点共建工程。 提供有力的经费保障。要把政法机关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科学安排政法机关的经费预算,按标准足额安排人员经费和办公、办案经费,综治和平安建设专项经费要根据工作需要和当地财力的增长统筹安排,并按照预算拨付到位。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的专职保安、外来人口协管员等群防群治队伍经费保障机制,落实村(社区)综治办工作人员的报酬。 加大考核奖惩力度。要把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列为督办事项,由综治、纪检、组织、人事、监察等部门加强督促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对因工作不力或渎职失职引发影响稳定重大问题的,坚决实行责任倒查和一票否决,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对经考核未获得平安建设命名的地区实行综治警示,上级党委、政府要对受警示地区的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实行诫勉谈话。要进一步加大对综治和平安建设取得突出成绩的地区、部门和单位的表彰奖励力度。 二、以维护国家安全为重点,全力确保社会政治稳定 进一步加强维护社会稳定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和组织网络建设,形成责任明确、协调有序、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维护稳定工作机制,确保不发生影响北京奥运会顺利举行的重大案件和事件。建立健全国家安全人民防线组织机制和工作机制,确保不发生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重大案件或事件。 严密防范和坚决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敌对分子利用人民内部矛盾、利用非政府组织进行渗透破坏和非法组党结社活动,严密防范和坚决打击民族分裂和暴力恐怖活动,严密防范和坚决打击互联网上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犯罪活动。 深入开展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斗争。严厉打击法轮功等邪教组织违法犯罪活动。按照“四个纳入”的要求,建立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长效机制,加强教育转化,持续实现“三个确保、一个零指标”的目标。 重视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健全区、街道、村(社区)三级管理网络和街道、村(社区)两级责任制。依法治理宗教突出问题,坚决抵御境外势力利用宗教问题进行的渗透活动。 三、以化解社会矛盾为重点,深入推进大调解机制建设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