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综治委,区综治委各成员单位: 鉴于社区撤并调整,经研究,决定对区综治委成员单位共建联系点调整如下: 区妇联 戚墅堰街道东方社区 区民政局 戚墅堰街道戚大街社区 区财政局 戚墅堰街道花苑社区 区司法局 戚墅堰街道站北社区 区城建局 戚墅堰街道河苑社区 区检察院 戚墅堰街道花溪社区 区法院 戚墅堰街道圩墩社区 区委宣传部 丁堰街道丁堰村 区委组织部 丁堰街道常丰村 区纪委 丁堰街道梅港村 区法院 丁堰街道芳渚村 区安监局 潞城街道东升村 区卫生局 潞城街道潞城村 区环保局 潞城街道政新村 区检察院 潞城街道光明村 区信访局 潞城街道曙光村
希各成员单位认真对照与区委区政府签订的综治责任状以及区平安创建活动的总体要求,紧密结合自身职能,严格执行综治委成员单位联系点共建制度,确保与联系点建立起经常性的联系,制定联席会议、定期联络、信息交流等制度。要及时向区综治办、创建办反馈联系点的社会治安和创建工作重要情况,积极反映工作意见和建议,注重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年终对开展联系点共建工作的情况作出总结。每半年至少要开展一次共建活动,并分别于6月底和11月底将共建情况向区综治办反馈。
戚 区 综 治 办 2007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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