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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建设“平安戚区”、“法治戚区”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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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7-10-24 10:35:59 浏览数: 字号:〖 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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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综治委各成员单位,各街道法治办、综治办:, 根据上级有关部署和我区工作的总体安排,经研究决定于今年10月中旬—11月上旬开展建设“平安戚区”、“法治戚区”宣传月活动。 一、主要任务 集中宣传党和国家的依法治国方略和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针,宣传省、市、区关于深入推进平安法治建设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宣传建设平安戚区、法治戚区的重点工作及其取得的成效。通过多形式、全方位、高密度的集中宣传造势,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法治建设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并进一步动员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为深入推进建设“平安戚区”和“法治戚区”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主要活动内容: (一)印制3万份以深入推进平安法治建设为主题的宣传年历,免费赠送全区每家每户。 (二)开展有奖征集“建设平安法治戚区金点子”活动,广泛征集群众对建设平安戚区、法治戚区的意见和建议。(通知另发) (三)开展图片展览活动。各街道和公检法司等政法综治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和宣传需要,精心制作2块以上展版,由区综治办集中安排巡回展出。 (四)举办一次综治创建工作调研活动,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综治委各成员单位至少完成一篇调研文章,于10月28日前送交区综治办(法治办),区综治办(法治办)将择优汇编成册,并视文章质量给予奖励。(调研课题附后,供参考,也可结合自身职责自定选题) ( 五)在《江苏法制报》作一期专版宣传。 (六)在我区主要路口择点设置大型固定宣传牌。各街道至少设置一块。 三、具体工作要求: 一是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街道、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平安法治建设的宣传工作,明确责任,指定专门领导和专门工作人员具体做好宣传月组织工作,并在经费等方面给予保障;同时,各街道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宣传月活动计划,并认真抓好落实。 二是要突出主题,形式多样。各街道、有关单位要紧紧围绕建设“平安戚区”、“法治戚区”主题,按照形式丰富、特点鲜明、生动活泼、效果显著的原则,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各项宣传活动。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和宣传栏、板报、简报等阵地的作用,积极撰稿宣传各地各部门开展综合治理和建设“平安戚区”、“法治戚区”活动所取得的工作成效和经验,宣传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人物的典型事迹,反映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平安法治建设工作的呼声和意见建议。各街道要充分发挥综治指导员、宣传志愿者和法制教育报告员队伍的作用,深入社区、村、企事业单位开展平安法治建设、普法教育、禁毒宣传、青少年维权、预防犯罪等宣传活动,力求贴近实际、贴近需要以确保实效。每个社区、行政村、单位要张贴平安创建活动固定标语,或悬挂宣传条幅,黑板报或橱窗不少于1期“平安法治建设专题”内容。 三是要沟通情况,做好台帐。各街道和有关单位以及村(社区)等单位要注重沟通情况,认真遵守新闻宣传工作纪律。在加大宣传力度的同时,要注意总结归纳,并做好资料的采集和保存工作,分类归档,并充实到相关台帐中。在11月12日前将本单位集中开展宣传的主要情况报送区综治办。 中 共 常 州 市 戚 墅 堰 区 委 宣 传 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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