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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化解矛盾 促进社区和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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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6-4 15:43:35 浏览数: 字号:〖 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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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选择合适的地点和人员进行调解 调解环境、地点对调解也有一定影响,选择合适的地点对成功调解有促进作用。一是严肃型场合,如派出所、司法所,具有法律威严和镇慑力,让有理方感到踏实,令无理方感到心虚理亏。适合于有损失且一方有过错又不讲理、霸道的纠纷。二是亲切型场合,如在双方住处、或长辈处调解,比较随意,有亲和力,能拉近双方之间的感情距离,适合调处那些亲戚朋友、家庭内部的纠纷。三是自尊型场合,如双方同在一单位,在领导或同事面前较注重自己的形象,在此处会表现得通情达理,适合那些当事人故意不通情理、胡搅蛮缠的纠纷。四是某些特定的场合。在与当事有联系的特定场合调解,会使当事人触景生情,便于调解纠纷。如纠纷的现场,在现场容易看清问题,便于指出双方的不足,及时化解纠纷,同时达到教育他人的效果。 选择合适的人员协助调解也能起到很好的调解效果。如邀请村长、书记协助调解疑难复杂或在当地有一定影响的纠纷;调解时邀请妇女主任、女居委会主任参与,现场比较亲切,工作细致,容易适合那些婚姻、家庭纠纷;邀请村民组长或社区内德高望重的老同志等较有威望的人主持调解,适合那些时间跨度长、比较繁杂、当事人比较难缠的纠纷。 调解矛盾纠纷是一项复杂的工作,同时又牵涉到每一个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因此对我们调处纠纷民警来说,要做到“五个心”:一是以“公心”调处纠纷,做到不偏不倚、主持公道;二是以“诚心”对待每一位当事人,要站在当事人的角度思考问题;三是以“热心”为当事人排忧解难,解决实际问题;四是以“细心”观察当事人的言行举止,洞察其内心的真实想法;五是以“耐心”调处每一起纠纷,做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以诚待人,以情感人。 总之,掌握好适当的方法,选择合适的地点,把握好时机,在相关人员的配合下,用心来调处,绝大多数矛盾纠纷都是可以较好地得到解决的,这对于消除社区不稳定因素,促进社区和谐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作者:公安分局潞城街道派出所 刘祖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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