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召开的“加快重点项目推进、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动员大会”精神,努力建设“爱民、亲商、高效、廉洁”的公安机关,进一步加强和促进戚区公安机关作风建设,不断提升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服务发展的水平和能力,确保戚区一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建设项目和工程顺利推进,分局认真制定了一系列服务保障措施。
一是在组织领导上,成立分局机关作风建设和服务保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局长王辉任组长,分局其他党委成员任副组长,各单位和部门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组织全体民警和辅警深入学习贯彻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戚墅堰区机关工作人员日常行为规范(试行)》和《区机关工作人员“五条禁令”》,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以崭新的面貌投入“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二是在服务措施上,围绕2008年度全区15个重点建设项目、10大建设工程、8个重点工作,充分发挥公安职能作用,全力做好服务保障工作,严格落实已经推出的公安机关各项服务措施、规定、承诺。其中对15个重点项目和10大建设工程,分别明确由分局和所队领导挂钩联系。按照公安机关警务公开规定的内容和范围,结合服务承诺、规定、措施,将工作职能、服务政策、服务内容、工作程序、工作时限、服务承诺和监督联系电话等全面公示。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和一站式服务”。三是在工作督查上,成立由政治处、纪委牵头的督查工作组,对分局机关和基层单位的机关作风建设、服务保障工作定期进行现场督查,并将督查情况及时通报,形成机关作风建设定期点评通报制度。从现在起,分局每月底召开由所队主要领导参加的机关作风建设点评通报会,将督查情况进行点评,研究分析和实地解决机关作风建设、服务保障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四是在考核奖惩上,进一步完善窗口服务部门和各单位的岗位责任制度。各派也所对110接处警、执法执勤、办事接待、民警行为等作风建设的关键环节加强月考核;将区机关工作人员“五条禁令”与公安民警“五条禁令”相结合,将市局的民警行为规范一百条与区机关工作人员日常行为规范相结合,使民警的行为规范进一步补充和延伸,对辅警和职工同样严格教育管理,列入与经济挂钩的考核奖惩,保障机关作风建设各项措施的充分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