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戚区法院围绕机关作风建设落实六项措施 提升“窗口”形象
发布日期:2008-5-26   浏览数:   字号:〖
 
      近年来,戚区法院从人民群众满意的地方做起,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围绕立案信访工作中的不规范行为排查存在问题,落实整改措施,进一步规范立案信访行为,提升“窗口”形象。 
     一是增强服务意识,提供优质服务。针对立案信访中有时服务意识不够,特别是对一些无理缠诉的来访人员缺乏耐心、不理不睬的情况,立案庭干警深挖思想根源,高度认识立案信访在法院全局工作中突出地位。对各类信访坚持做好优质服务,耐心解答;对于不属于法院业务范围的信访,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做好解释工作;对重大信访、群访、集访等接处的报辖区综治委矛盾排查例会上协调解决,促进辖区社会和谐稳定。 
      二是坚持文明礼貌接待。立案庭工作人员坚持全年着装上岗,自觉使用文明用语,热心接待来访人员,耐心听取来访人员陈述,做到进门有迎声,出门有送声,坚决克服和杜绝生、冷、硬、推、卡的官僚衙门作风。 
      三是坚持对当事人的人文关怀。在立案大厅提供笔、墨、纸、茶水,为当事人诉讼提供便利。对有特殊困难前来立案的老弱病残当事人,及时将情况通知其家人;对于情况紧急的,给予提供车辆的便利,确保安全。 
      四是公开立案标准和程序。在立案大厅公开各类案件的立案标准和程序,在墙上张贴“审务九公开”等规定,赠阅各类案件诉讼须知,并利用法律咨询等活动形式向社会公众作宣传,便捷当事人参加诉讼,正确行使诉讼的权利,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 
      五是规范诉讼收费行为。针对以往由于审判人员怕麻烦,对于其他诉讼费往往由立案庭划一收取,不退不补,损害了部分当事人利益的状况,决定对其他诉讼费采取结案后按实结算,杜绝了多收费和乱收费现象。对诉讼费退费能做到及时办理,避免当事人来回奔波的现象。针对司法救助中适用范围较小、救助力度不够的情况,严格贯彻执行最高法院司法救助规定,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对象实施救助。 
      六是规范审限管理和结案工作。针对报结案中出现的报结时间不规范现象,一方面加强审限跟踪,对临近审限前15日的案件及时督查,确保各类案件在审限内审结。另一方面按照省高院规定,实行由立案庭归口报结案件,并对业务庭报结案件严格把关,务求符合上级法院规定的各项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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