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裁量权是指行政执法机关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职权范围内酌情作出决定的权力,是使法律法规具体情况具体适用的最普通方式之一。如何防止自由裁量权的不当行使,保证行政执法的合理性?其考虑的因素有违法情节、主观故意与否、社会危害的大小、受处罚者的经济承受能力等,除此之外,还考虑作出量罚时国家有关政策,有无严打重罚该类行政违法行为,以体现贯彻国家的政策。总之围绕行使自由裁量权所应当考虑的74个重要因素推进。
为此,常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戚墅堰分局以《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作为行使自由裁量权的重要依据,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完善情报信息公开制度,充分保护当事人的知情权。完善了工商法规公示制度、执法公示制度、执法责任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将上述制度完整的在分局公示栏、办事指栏等地方进行公布,2006-2008年特别以工商政务公开为抓手,做到执法程序公开、执法依据公开、执法内容公开、权利义务公开。
二是继续完善分局案件通案会议制度。完善了通案会议纪录格式,在通案会上做到“五查五看”,即一查违法过错,看行为人是否故意恶意违法、动机目的是否正当;二查平时表现,看行为人平时经营是否规范,是否屡教不改;三查社会影响,看违法行为造成社会危害的大小,包括侵害对象、手段、非法获利数量等;四查补救措施,看行为人事后是否采取补救措施减小危害后果的发生;五查处罚幅度,看以外相似案件处罚幅度,保持行政处罚相对一致性。通过上述“五查五看”后,形成案件通案决定。
三是注重相关自由裁量权行使证据的收集。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在收集案件证据时,同时按分局“五查五看”基础上注意收集行使自由裁量权的相关证据,尤其是对减轻、加重处罚的情况,强调有据可依。
四是进行必要的程序控制。一是行政执法时,与行政违法案件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分局规定应当回避,并固定在询问笔录等相关文书中;二是将行使自由裁量权的过程、理由和依据在案件调查终结报告等文书中进行详细说明,表明处罚的适当性与合理性;三是规定行政执法时限,规定一般案件在一个月内办结,行政强制措施不超过15天,并与工作绩效考核相挂钩。
五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及时查处行政机关滥用自由裁量权的行为。 建立起行政执法责任制,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使每项行政行为的行使,都能行之有法、行之有度、行之有序。
六是认真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切实加强行政执法内部的层级监督。 在行政复议中,一定要严格审查每一个情节,不仅要审查行政强制行为的合法性,而且要审查其合理性,以及执法的具体程序,从而推动公正公平执法。(戚墅堰工商分局 许继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