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全区政法队伍建设工作要点
2008年全区政法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国、省、市、区政法工作会议的统一部署,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扎实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纪律严明、人民满意的政法干部队伍。
一、明确方向,牢记宗旨,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执法规范化建设
1.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把广大政法干警的思想统一到党的十七大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各项任务上来。深入学习领会全国政法工作座谈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区政法工作会议部署的各项目标和任务。尤其是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好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和使命。年内,区委政法委将对政法各部门的学习贯彻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2.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坚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作为政法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认真总结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经验和成效,分析存在问题,贯彻落实《关于建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经常性教育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准确把握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和党的领导的科学内涵和本质要求,努力实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政法工作的基本要求。重点加强对各部门理论中心组学习的督促检查,要求理论中心组学习法律知识、法学理论每年不少于三次。年内,举办一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专题讲座。
3.扎实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针对人民群众对执法活动中反映强烈的执法问题及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规范执法活动,维护执法公正。进一步推进执法示范点建设,大力推广政法部门在执法规范化建设方面的先进经验、示范典型,强化示范点的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推进执法档案的建立,健全完善执法单位和干警的执法档案,加大对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的整改力度,推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开展 “法治江苏先进单位”创建活动。
二、健全机制,强化管理,大力加强政法领导班子和政法队伍建设
4.大力加强政法领导班子建设。继续深入开展“团结、廉洁、开拓”好班子创建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不断提高班子成员的政治理论素养、领导决策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团结意识。重点加强对政法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以及人财物管理使用关键岗位的监督。建立健全政法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情况,指导工作。
5.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扎实推进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认真做好《公务员法》实施和相关配套工作。大力推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工作,健全完善领导干部任期、辞职、责任追究等制度。注重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认真落实市委政法委与市政法各部门、辖市区委政法委建立的干部“双向挂职”交流制度,加强对挂职干部的日常管理,充分调动挂职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6.严格监督、严格管理政法干部队伍。认真落实《全省政法干警八项硬性规定》,大力加强政法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推进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按照省委政法委的要求,建立政法干警违法违纪情况报告制度,建立执法监督巡视制度,定期对执法部门执法情况进行监督。
7.落实从优待警的各项措施。认真落实执行好《常州市政法干警因公伤亡补助实施细则》,按照因公伤亡补助的办理程序,一人一档,严格审批,及时发放。建立健全政法系统先进典型档案库,切实关心先进模范及其家属的生活,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8.建立健全政法队伍建设信息网络。建立健全队伍建设信息上报制度。区政法各部门和各街道党工委政法委要明确一名信息联络员,加强对本部门、本地区政法队伍情况的研究分析,定期不定期向区委政法委报送队伍建设方面的信息、简报等,及时总结经验,加强宣传力度。
三、以人为本,注重培训,不断提升政法干警执法能力
9.建立经常性的教育培训机制。政法各部门要按照分级分类管理的原则,针对各部门的职能特点和工作需要,制定和落实本年度、本系统教育培训计划。要充分利用各类教育资源,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探索培训新思路、拓宽培训新渠道,全面提升政法干警的整体素质。
10.开展实效性的学习培训交流。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讲座、培训研讨、交流体会等形式多样的学习轮训,加强对政法干警的教育培训。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全国、省、市政法综治干部培训班。
11.继续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在去年“岗位练兵、展示风采”活动的基础上,进一步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以正规化、职业化为重点,真正把广大政法干警的素质潜能转化为队伍的实战能力,提高干警的执法水平。
四、加大力度,培育品牌,着力推进和谐政法文化建设
12.加强政法先进文化的培育。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用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鼓舞斗志,培育以忠诚奉献为核心的新时期政法干警精神,增强政法队伍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通过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政法文化活动,弘扬和谐政法文化,打造政法文化品牌,展示政法干警的精神风貌。
13.大力选树政法先进典型。紧扣平安戚区、法治戚区和政法队伍建设等重点工作,加大对先进典型、英模事迹的宣传力度,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拓宽典型宣传渠道,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和社会的知晓度,积极参与2007-2008年度政法工作创新创优成果申报、评选表彰活动。大力弘扬“十佳政法干警”的五种精神,学习他们坚定信念、忠诚可靠的政治觉悟;规范执法、公平正义的坚定追求;牢记宗旨、执法为民的公仆情怀;刻苦钻研、乐于奉献的优秀品格;严于律已、廉洁奉公的高尚道德,着力塑造全区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的良好形象。
14.建立健全政法宣传工作制度。建立全区政法宣传骨干网络,逐步完善政法宣传工作目标责任制。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主渠道、主阵地,切实做好政法、综治、法治的宣传报道工作,大力宣传平安戚区、法治戚区的重大举措和典型经验,宣传政法队伍的先进事迹,积极发挥宣传舆论的引领和鼓舞作用。
五、强化职能,勤政高效,切实加强党委政法委自身建设
15.健全完善党委政法委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党委政法委领导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作用,认真履行指导政法队伍建设的职责,加强党委政法委的执法监督职能,支持和监督政法部门依法行使职权,及时协调解决政法工作中的重大疑难问题。
16.加强党委政法委机关建设。深入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扎实推进学习型机关创建。把建设学习型机关作为政法部门在新的历史时期创新发展的自身需求和内在动力,着力营造人人参与、个个投入、共同创建的良好氛围。建立政法系统政治部主任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分析队伍现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先进典型,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作措施。加强基础管理,加大信息技术在工作中的有效运用。严格工作程序,明确工作环节、工作内容、工作要求、运作流程、考核标准,做到工作有标准、操作有规范、考核有依据,不断提高各项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