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常州市公安局对“评议机关”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针对“评议机关”反馈意见的共性和个性意见建议,结合市局党委近期关于严格队伍教育管理、抓好当前公安工作的指示精神,戚墅堰公安分局党委在专题研究队伍内部管理和作风建设工作后指出,这次“评议机关”反馈意见虽然没有针对本分局的个性意见,但是决不能盲目乐观,必须以全局“评议机关”反馈意见整改为契机,进一步抓好基层所队内部管理和作风建设。具体开展好以下工作:一是各单位和部门认真将 “评议机关”反馈意见的共性和个性意见建议传达到每位民警,自觉对照排查本单位本部门和民警个人的类似情况,查摆在工作作风上存在的具体问题;二是对排出的问题同样明确整改责任、整改目标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措施落实不再重现;三是坚持开展每月队伍思想动态研判,用足用好民警违规记分办法,加大绩效考核力度;四是结合业务工作,围绕纪律作风,经常开展现场督察,及时发现和查究违纪违规。
按照“评议机关”反馈意见的共性问题,分局在采取以上措施加强对派出所监督管理的同时,各职能部门会同辖区派出所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上严格执行已定服务制度的同时,完善、制定了新的工作、服务措施:一是对企业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实行定人定职侦破,随时向企业通报破案进度,及时送达各类告知单和法律文书,全力追缴案件赃款赃物。二是企业到公安机关办事不设时限,随时联系按规定办理;企业有需求民警必须上门服务,及时帮助解决问题。三是对市重点工程在建项目一律由辖区派出所领导挂钩联系,组织民警上门开展流动人口办证服务、法制教育活动,配合政府部门做好矛盾调处、依法维权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