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劳动争议如何申请仲裁?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与职工之间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 劳动争议受理范围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受理下列劳动争议: ①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②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③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④法律、法规规定应处理的其他争议(如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等)。 对已经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城镇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争议,按照苏高法[2001]319号文件的规定,不再受理。此类争议应通过行政执法和行政诉讼的途径解决。 (2)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形式 基本形式是:依法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自行和解。 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是必经程序,当事人一方不愿调解,或双方调解不成 ,即向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未经仲裁机构作出处理的劳动争议,人民法院不能直接受理。 (3)劳动争议处理的管辖 我市劳动争议处理实行级别和属地双重管辖,以级别管辖为主。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条件是什么? 答: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申诉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 ②有明确的对方当事人及具体的申诉请求、理由和事实依据; ③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适用范围; ④属于该仲裁委员会管辖范围; ⑤申诉的时间符合申请仲裁的时效规定。
●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如何掌握? 答:劳动争议当事人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有管辖权的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是指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 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 当事人超过前款规定的时效,经仲裁委员会认定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的,应当受理。但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超过1年的,仲裁机构不予受理。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如何交费? 答:劳动争议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交纳仲裁费。仲裁费包括案件受 理费和处理费。劳动争议案件受理费:3人以下每件20元;4至9人,每件30元;10人以上的 集体劳动争议案件,每件50元。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费,按直接处理案件的实际开支收取。 受理费和处理费由申诉人在收到仲裁委员会受理通知书5日之内预交,逾期不交仲裁受理费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经仲裁委员会裁决的案件,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双方部分败诉的,由双方当事人承担,具体承担比例按裁决书结算仲裁费;案件经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费由双方协商解决;撤诉案件,仲裁费由申诉人负担。
●怎样写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 答:劳动争议当事人在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时,应当提交申诉书,并按照被诉人数提交副本。没有书面申请,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申诉人应写明下列各项: ①职工当事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和工作单位以及邮政编码、电话号码;企业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以及邮政编码、电话号码; ②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③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 ④申请日期,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申诉书对争议事实的叙述必须实事求是,突出主要问题,写明因果关系。申请的理由要合情合理,具有说服力。请求仲裁的事项,一定要明确具体,具有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用语 要准确、通俗,字迹要清楚,文面要整洁,必须用钢笔或毛笔书写。
●怎样写答辩书? 答:答辩书是被诉方针对申诉人申诉书提出的请书和理由进行回答和辩解的文书。 答辩书的内容通常由首部、正文和结尾三部分组成。首部,应写明答辩人的姓名、性别、年 龄、民族、职务、工作单位和住所等自然情况。正文是答辩书的主要部分,应写明答辩的理 由和根据,包括案件的发生、发展过程,双方当事人争执的焦点、起因和现状,据理进行反驳,并提出自己的权利、要求等。结尾要写明答辩书送至的仲裁机关名称,由答辩人签名盖章,并写明日期等。写答辩书时,要针对申诉人在申诉中提出的事实和理由进行答辩,并可提出相反的事实、证据和理由。在辩驳时,要抓住双方争议的关键性问题,针对申诉书无理 或违背事实的主要问题有理有据地进行驳斥。答辨书要充分摆事实讲道理,避免简单生硬和 乱扣帽子。与申诉书一样,要求用语准确、通俗,字迹清楚,文面整洁,必须用钢笔或毛笔书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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