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戚墅堰区老龄事业发展三年规划
(2008-2010年)
老龄事业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力推进“小区要做强区”,“建设常州东大门”,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之一。为践行“和谐老龄化战略”,根据《常州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常政办发[2007]112号)的通知精神,结合全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紧紧围绕“两个率先”和现代老年人应当具有的现代文明生活方式、健康向上的心理状态、老有所为的创造精神三大要素,建立完善普遍形成和睦家庭、广泛建设亲情社区、积极构建和谐社会的老龄事业目标体系。
二、主要目标和任务
进一步巩固和完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实现全社会有效覆盖。改革和发展老年医疗保健体系,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发展养老服务设施和网络,不断满足老年人生活服务和文化、体育、娱乐等层次、多样化需求。繁荣老年教育事业,鼓励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满足老年人终生发展和实现自身价值的需求。全面提高老年社会福利、老龄事业社会参与水平,大力挖掘和整合政府、
市场、社会三方面资源。
(一)完善经济供养体系,保障老年人小康生活
完善政府、社会、家庭和个人相结合的经济供养体系,保障老年人小康生活,确保老年人生活水平随社会经济发展逐步提高。
——在城镇完善统一、规范的养老保险体系。建立依法征缴新机制,努力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区街财政要加大对养老保险基金的投入,确保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鼓励发展企业年金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障基金,为应对人口老龄化高峰作好准备。
——在农村逐步建立和完善土地保障、家庭赡养和社会扶持相结合的农民养老保障体系。要按照“城乡一体化”思路,加大对农民进社保的推进力度。政府和集体对农民参加城保给予优惠政策,条件允许还要对9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发放“尊老金”,落实百岁老人“长寿金”。持之以恒坚持“五保”供养制度,落实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集中供养率确保90%以上。认真执行《关于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常政办发[2005]77号),按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
——构建多层次、多元化、多项目的贫困老人救助体系。通过政府救济和社会互助,多渠道筹集资金,对特困老人实施临救,大力倡导多种形式的扶老助困送温暖活动。
(二)满足老年人的基本医疗需求,普及老年健康教育
建立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老年医疗保健服务体系,做好健康教育和预防保健工作,提高老年人口健康水平。
——改善老年人医疗服务。各医疗机构要开设老年人就诊绿色通道,方便老年人挂号、就诊、取药、住院等,为老年人提供方便、快捷、价廉、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改善特困老年人的医疗条件,高龄老人、百岁老人、残疾老人和特困老人就医,享受优惠优先服务。
——积极鼓励和推进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巩固和扩大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农合医疗制度,农民参保率达100%。
——加强社区老年卫生工作。充分利用社区卫生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指导、康复、医疗六位一体的服务功能,为老年人提供多种社区服务,逐步使老年人的基本医疗问题在社区解决。要完善区、街、社区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加快街道、社区医疗卫生组织建设,努力改善老年人医疗卫生条件。
——重视健康教育和预防保健。在青少年中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降低老年期常见疾病的发病率和致残率;在老年人中普及卫生保健知识,提高卫生、环境、健康意识,增强自我保健能力,努力提高健康预期寿命。逐步建立和完善社区老年人口健康档案,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监测。重视老年期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健康教育普及率90%。
——为老年人参与体育健身创造条件。区设立老年体育指导站(点),加强对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的科学指导;社区和村要因地制宜地开辟老年人健身场所;逐步建立老年人体质监测站,开展老年人体质监测指导工作。
(三)规范社区为老服务管理,完善养老设施网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