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 苏 省 教 育 厅
苏教职〔2008〕20号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第七批江苏省社区教育实验区和
社区培训学院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
自2001年以来,我省先后确定了六批共47个江苏省社区教育实验区,其中国家级社区教育实验区5个、国家级社区教育示范区4个。2007年以来,各市按照《关于加快发展社区教育工作的意见》(苏教职[2007]26号)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了第七批省社区教育实验区和社区培训学院的评审和推荐工作。在此基础上,我厅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了评审。经研究,确定南京市江宁区等6个单位为江苏省社区教育实验区,常州市天宁区等4个社区培训学院为省级社区培训学院,现予以公布(名单见附件)。
各社区教育实验区、各社区培训学院要深入学习和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面向社区,依靠社区,服务社区,充分发挥社区教育在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和谐社会与学习型社会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提高社区教育水平。
我厅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市社区教育工作开展督查。
附件:第七批江苏省社区教育实验区、社区培训学院名单
江苏省教育厅
二〇〇八年七月三十日
附件:
第七批江苏省社区教育实验区、社区培训学院名单
一、江苏省社区教育实验区
南京江宁区社区教育实验区
南京高淳县社区教育实验区
徐州九里区社区教育实验区
常州天宁区社区教育实验区
常州戚墅堰区社区教育实验区
常州溧阳市社区教育实验区
二、省级社区培训学院
常州天宁区社区培训学院
常州戚墅堰区社区培训学院
常州溧阳市社区培训学院
盐城东台市社区培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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