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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标题
关于上报2012年度规范性文件编制计划的通知
索 引 号
DH001-D0000-2012-002
产生日期
2012-2-7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
文件编号
常戚政办〔2012〕2号
内容概述
要求各街道、区各办局及各相关单位上报2012年度规范性文件编制计划
发布日期
2012.02.07
公开内容

各街道,区各办局,区有关单位:

为贯彻实施《江苏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常州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区政府2012年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提高政府规范性文件质量,现就报送2012年度规范性文件编制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各单位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大局科学提出规范性文件制发项目,要把引导、促进和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我区行政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作为制发工作的重点。

二、充分把握规范性文件计划立项范围

制定规范性文件应当按照突出重点,先急后缓、精简效能的原则进行,立项范围包括:

(一)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上级规范性文件明确要求地方政府及部门制定实施办法或细则的;

(二)本区实际工作迫切需要通过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来调整某种社会关系,并有相关法律依据的;

(三)原规范性文件已不适应现行法律、法规规定,需要修订并重新发布的。

三、各部门、各单位接到此通知后,要认真对待此项工作,在充分调查论证、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编排出2012年拟以区政府名义下发的规范性文件项目。对现行施行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苏政发〔201131号)等有关规定,适时对实施情况进行自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规范性文件修改或者废止的重要依据。对现行政府规范性文件评估后需要修改的,应当列入本次计划建议项目。

请各部门认真填写2012年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发计划申报表(附后),并于220日前加盖印章报送至区政府法制办,同时将本单位2011年度制发文件的目录一并上报备查。

联系人:沈暑萍        办公室:7017

联系电话:89863200    传真:89863358

 

附:2012年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发计划申报表

 

 

 

                                二○一二年二月六日

 

 

/Files/2012/2-7/201202071351263555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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