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全市环保再行动,生态再提升”
戚墅堰区工作方案
为确保实现 “全市环保再行动,生态再提升”的总体目标,本着“目标再提升、力度再强化、投入再加大”的原则,根据2011年市委、市政府下发的《2011年全市“环保再行动,生态再提升”工作方案》,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戚墅堰区工作方案:
一、年度目标
(一)生态市建设
巩固提升国家生态市和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各项考核指标,确保通过国家工作考核和复核。
(二)太湖治水
1、小康及科考考核断面
确保1个小康断面和2个科考断面水质达到相应考核指标要求。
2、太湖考核断面
确保戚墅堰断面水质达到相应考核指标要求。
(三)市河清水
已整治的河道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按照国标、民标相统一的要求,在巩固“不黑不臭,管理到位”的基础上,主要监测指标高锰酸盐指数下降5%,溶解氧提高5%,水体透明度达到30厘米以上,河道生物多样性得到逐步恢复。年内完成韩区河、东升河水环境综合整治。
(四)蓝天工程
全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保持在91%以上,并力争空气质量为优的天数有所增加,扬尘污染程度明显改善,灰霾污染得到有效控制;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年均值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
(五)污染减排
全区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分别比2010年削减3%,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分别比2010年削减2.55%。
(六)宁静工程
城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不大于60分贝,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不大于70分贝。
(七)环境信访
确保环境信访“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努力实现“一控二降二提升”的工作目标,即控制信访总量,压降越级、重复信访,不断提升结案率、满意率。
二、主要任务
为确保完成本年度环保目标,主要推进以下重点工作。
(一)生态市建设
1、全力冲刺生态市国家考核
根据生态市技术评估整改意见,按照《国家生态市提升工作方案》要求,围绕“各项指标过硬达标,市民满意率进一步提高”的目标,迅速完成问题整改;同时,全力做好各项迎检工作,力争上半年通过国家生态市工作考核。
2、深化绿色“细胞”创建
年内新增市级生态村2个,新增省级绿色社区1个,力争新增省级和市级绿色学校各1所,建设市级环境教育基地1家。
8月底前戚墅堰经济开发区通过省级生态工业园考核。
3、强化农村环境保护
深化实施“镇容村貌”整改。各涉农街道重点清理集镇区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拉线和乱设摊等现象,规范所有街道卫生服务中心的“两废”处置工作,对农贸市场宰杀污水全部进行规范化处理,巩固落实环境长效管理机制。各行政村加强村庄日常卫生保洁,确保垃圾收集房保洁到位;清理村庄内部乱堆乱放现象;清理河塘沿岸垃圾堆放,消除河面漂浮垃圾;清理残垣断壁,对老旧立面粉刷出新。
4、有序做好环保模范城市复核迎检
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落实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省级评估整改意见的通知》要求,5月底前全面落实省级评估整改意见。对照《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及其实施细则(第六阶段)》要求,5月底前全面完成各项复核迎检工作, 力争6月份通过环保部复核。
(二)太湖治水
1、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1)淘汰落后产能
年内淘汰10台(套)落后用能设备。
(2)开展第二轮化工专项整治
全面开展第二轮化工专项整治,根据《国家生态市提升工作方案》,年内关闭2家化工企业。
(3)污染企业关停并转迁
4月底前拆除亚国纺织印染有限公司所有印染生产线,关停巨龙布业有限公司,10月底前关停常州太平电器有限公司电镀生产线。
(4)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实施清洁生产
建设南车戚墅堰机车车辆有限公司1家循环经济试点单位,完成常州市戚墅堰蓄电池有限公司和常州市太平电器有限公司2家企业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2、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1)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
年内建成13个自然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2)城市生活污水截流工程
年内完成青洋花园、东方公寓、潞城花园3个小区的污水接管工作。
(3)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工程建设
年内完成北灰厂转运站等5座垃圾中转站垃圾渗滤液集中收集处置。
(4)工业园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完善开发区、工业集中区污水收集管网,污水接入相应污水处理厂处理。
3、加强工业污染治理
(1)强化重金属污染防治
全面开展铅酸电池、电镀、冶炼、皮革及其制品、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等5大行业重金属污染专项整治,组织实施《江苏省“十二五”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常州市“十二五”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中年度重点项目,完成2家重金属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进一步完善重金属监管体系,对重金属排放企业每两月开展一次监督性监测,督促重金属排放企业建立和完善重金属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对重金属污染事故的快速反应机制。督促重金属排放企业向社会发布年度环境报告书。
(2)推进工业固废安全处置
按期完成《常州市“十二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中年度重点项目。督促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制订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3)做好环境应急防范
全面排查出一批环境高危的企业内控名单,建立健全环境重点风险源基础数据库,有针对性地加强监管,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污染事故的发生。建立区域应急物资储备库,试点建设企业环境风险防范工程,加强各种类型的应急示范演练,不断提高应急相应能力和水平。
(4)实施工业点源治理
6月底前完成银星制绒的中水回用工程,8月底前完成政大路沿线10家企业和东城路2家工业企业、2家餐饮单位的污水接管。年内完成艾普尔纺织、常宝钢管的污水接管,完成戚墅堰电镀有限公司清洁化提升工程。
(5)开展排污口规范化整治
10月底前完成部分接管单施雨水口规范化整治,安装2套pH在线仪;完成常州太平电器有限公司、常州市鑫群金属表面处理厂和常州市戚墅堰电镀有限公司3家电镀企业排污口自动监控装置安装。加强对自动监控装置的维护管理,确保监控装置的联网率、运行率达100%,完好率达90%以上。
4、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力度
减少农药、化肥使用量。发展高效农业,减少农药、化肥使用总量,全年化学氮肥、化学农药使用量分别比2005年削减18%和25%。
5、积极开展生态修复
年内完成潞城韩区片的生态修复工程。
6、加快实施小流域综合整治
根据苏南运河规划组织实施戚墅堰区相关整治任务,年内水质主要污染物超标指标年月均浓度较上年同期下降10%以上。全面完成《常州市京杭运河五牧断面水质提升方案》中相关年度任务。
(三)市河清水
进一步提升潢河等7条河道水质,按照国标、民标相统一的要求,在巩固“不黑不臭,管理到位”的基础上,主要监测指标高锰酸盐指数下降5%,溶解氧提高5%,水体透明度达到30厘米以上,河道生物多样性得到逐步恢复。
以补充截污、清淤、生态修复为主要措施,进一步提升韩区河、东升河河道水质。6月底前对潞城花园实施全面污水接管;10月底前建成一套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12月底前完成河道生态驳岸建设;与潞横河连接处建设一座换水泵站;实施与潞横河水系沟通工程。
(四)蓝天工程
1、天然气热电集中供热工程
建成戚墅堰发电有限公司9E燃气机组,逐步替代原燃煤热电厂供热。
2、禁燃区建设工程
在新城区建设6平方公里禁燃区,拆除区域内的燃烧高污染燃料的炉窑。
3、高污染窑炉淘汰工程
全区年内关停拆除6台燃煤工业锅炉与窑炉。
4、工业废气整治工程
12月底前完成建达混凝土添加剂厂搬迁或关闭,完成常宝精特钢管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废气整治。实施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控制,今年起全面梳理石化、涂料、油墨、粘胶剂、喷涂、建筑、印刷、皮革制鞋、人造板制造、家具制造、汽车制造涂装和维修、电子产品制造、玩具制造、纺织印染等行业排放情况。
5、油气污染整治工程
完成2家加油站、1家油库的油气治理。
6、餐饮油烟整治工程
制定餐饮服务业布局规划及餐饮服务业污染防治监管办法,根据《常州市市区餐饮行业整治方案》,做好整治餐饮油烟工作。10月底前建成东城路餐饮达标示范街,解决先行快餐油烟扰民问题。建成区所有新建餐饮项目必须使用清洁能源。
7、扬尘污染防治工程
加强扬尘污染防治监管,严格按照《常州市市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加强对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拆迁工程、堆场、运输车辆、渣土运输、道路保洁及养护、绿化养护等工作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建筑施工全面推广使用散装水泥和预拌砂浆,禁拌范围内建设施工项目禁止使用袋装水泥、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具体范围和时间以市政府通告为准);乡镇、村工程建设项目,逐步使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
8、强化秸秆污染防控
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强化秸秆禁烧区建设和管理,全面落实“片长”、“路长”巡查责任,加强秸秆禁烧宣传、利用多种渠道将秸秆禁烧宣传到每村每户。
(五)总量减排
1、制定“十二五”减排规划
一是3月底前完成污染源普查更新调查工作,摸清工业、生活、畜禽养殖等行业的污染物排放基数。
二是根据“十二五”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对照《“十二五”总量控制规划编制指南》,算准污染物增量。
三是根据排放基数、污染物增量和市下达的“十二五”减排目标,按年度排定工程项目,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制订“十二五”减排规划,并由区政府颁布实施。
2、大力推进2011年减排工作
因2011年省污染物减排指标未确定,初步安排如下减排工程,待省减排目标确定再另行调整补充完善。(项目详见附表3)
(1)化学需氧量、氨氮减排
一是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切实做好列入年度减排计划的3家企业的关停工作,根据《国家生态市提升工作方案》,年内再关闭2家化工企业。
二是推进农村污水处理工程。建成13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三是实施养殖业污染治理,年内关闭所有养殖场。
四是加快污水接管工作,提高污水集中处理率。
(2)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减排
一是淘汰高耗能企业(设备)。年内淘汰一批落后用能设备,拆除一批燃煤锅炉。
二是严格控制全社会用煤量。深入推进节能工作,不断改善能源结构,全社会用煤量原则上不能突破2010年水平。待江苏华电戚墅堰发电有限公司2台220E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供热机组建成投运后,同步压降震华热电的供热负荷。
3、建立健全减排长效管理机制
一是明确各部门在减排工作中的职责。环保部门负责减排工作的统计、核算和督促落实工业减排项目,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督促落实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的建设工作,农业部门负责督促落实畜禽养殖场整治和自然村污水处理,统计部门负责提供辖区社会经济数据,经信、发改部门负责落实落后产能淘汰工作,特别是热电企业的整合工作。
二是加快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制定“十二五”监测体系建设计划和2011年度实施方案。4月底前完成常州市震华热电联产有限公司在线监测设备的安装、验收工作。
三是继续实施“月检查、季审查”减排管理制度,每月对列入年度计划的工程减排项目和热电企业全面检查,每季度对减排台帐进行审核。
(六)宁静工程
从源头控制、传播途径控制、噪声敏感目标保护等方面着手,工程和管理措施并举,加强工业、施工、交通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改善城市声环境质量。
一是组织力量对钢铁、水泥、铸造三大行业噪声达标情况展开摸底调查,对存在噪声超标扰民情况的下达限期治理任务。二是强化施工噪声污染防治,加强施工噪声排放申报管理,实施城市建筑施工环保公告制度,严格执行夜间施工审批管理。三是加强交通噪声污染防治,在必要路段设置隔声屏、建设生态隔离带、采用低噪声路面等防噪声措施,严格执行禁鸣区规定,高度关注高铁、城铁沿线的噪声污染问题,建设主管部门积极与施工方协调,采取必要的防噪措施。四是推进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严格控制加工、维修、餐饮、娱乐、健身、超市及其他商业服务业噪声污染,有效治理冷却塔、电梯间、水泵房和空调器等配套服务设施造成的噪声污染。
(七)环境信访
一是围绕生态市创建和迎接建党90周年、辛亥革命100周年,组织开展积案化解工作和突出环境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对重点园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以及群众重复投诉的环境问题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梳理,排出一批突出环境信访,年内重点解决好10件突出环境信访,对1件重大环境信访实施挂牌督办。二是以街道为网格化单元,落实环境信访属地管理责任,对整改不到位的街道和工业园区实施区域限批。三是探索环保“12369”、公安“110”、城建“12319”热线等投诉渠道信息共享机制。调动各方因素,整合各种资源,形成相互支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的环境信访调处工作局面。四是建立健全源头预防、定期排查、及时化解、常抓不懈的矛盾排查化解长效机制,通过抓好环评准入关、企业排污关、违法打击关,实现环境信访工作由末端治理向源头控制转变,特别是重大项目环评,必须对可能影响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环境行政行为进行风险评估。有效地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因环保问题造成的社会不稳定因素。
三、主要保障措施
环境保护是一项复杂、艰巨、长期的全社会系统工程,生态建设、太湖治水、清水工程、蓝天工程、宁静工程、污染减排、环境信访涉及面广、关联性强,必须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加大统筹和投入力度,建立切实有效的保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街道党政主要领导是辖区环境质量达标和环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辖区内环保目标任务的完成负总责,各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负总责。为促进责任落实,一是实施区“河长”负责制,由区领导和相关街道领导分别担任主要河道的“河长”,督查和推进河道综合整治的完成。二是实施项目负责制。各项环境整治工程由责任部门和街道明确项目负责人,各 “项目负责人”具体组织、推进治理规划、项目、资金、责任的“四个到位”,确保按期完成治理目标。
(二)严格监督考核
由区重点工作督查组每月对各街道和有关部门每项治理工程进展进行督查,并形成月度督查分析报告提交区政府。制定街道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及考核细则,作为街道年度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启动街道环保问责制,对各街道主要行政领导作为环保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进行监察。
(三)拓宽投入渠道
区财政进一步加大对环保的投入,重点用于重点区域的整治,减排项目的支持及污水厂配套管网的扶持等。同时,进一步拓宽筹资渠道,建立行之有效的筹资机制。一是按照要求将新增财力中划出10%-20%专门用于太湖水污染治理。二是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资金支持。同时,要通过BOT或BT等方式,鼓励和引导国内资金和国外资金的投入,推进污染治理社会化、企业化、产业化进程。
(四)完善环境政策
按照市出台的《常州市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在环境问题相对集中的行业和污染损害较易鉴定和评估的企业开展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帮助企业有效控制环境风险。按照出台的常州市排污权交易管理办法和细则,充分发挥市场配置环境资源的作用。继续推进绿色信贷制度,在现有环境行为等级评定的工作基础上,探索建立企业环境行为信用库,建立有保有压的动态管理机制,动态向金融、税收部门移交企业环境信息。
(五)强化环境监管
一是加强对污染源的监管,环境监察实现方式、时段、范围全覆盖,将重点污染源监管责任落实到人,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二是坚决推行铁腕治污,强化部门联动执法,对重大环境违法案件实施挂牌督办,对经政府批准关闭的企业,供电部门终止供电,供水部门终止供水,环保部门封堵其排放口,工商部门依法责令其办理注销手续,对列入搬迁名单的企业,国土部门加快对其土地的收储。对列入停产整顿的企业,经济主管部门暂停备案、核准,金融机构暂停提供贷款。三是积极有序推进环境公益诉讼,建立运用司法手段查处环境违法案件的长效机制,对涉嫌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的环境案件,依法追究违法企业的法律责任。四是支持和引导环境保护非政府组织发展,推广环保志愿者制度。五是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推进环保标准化、数字化建设,发展环保工程管理信息系统,拓展环境监测预警系统覆盖范围。根据实际,加大必要的人力、财力支持力度,年内环境监察、监测机构达到相应标准化建设要求。
(六)加强舆论宣传
一是优先生态教育。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大宣讲,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党校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编印宣传手册,以“6•5”世界环境日等重要纪念日为契机,开展“环保宣传月”系列活动。二是强化生态宣传。进一步做好环境新闻报道的策划与组织,拓展和发挥重要媒体、重要栏目、重要时段的宣传影响作用。在区主要街道和公共场所广泛设立环保公益广告牌。三是组织公众参与。从解决环境信访问题入手,通过环保找差、圆桌对话等形式,加大市民参与程度。及时收集网络舆情动态,加强分析研判,主动邀请网友代表进行环保体验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