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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标题
戚墅堰区教育文体局内设机构
索 引 号
DH004-A0300-2011-001
产生日期
2011-12-30
发布机构
戚墅堰区教育文体局
文件编号
暂无
内容概述
发布日期
2011.12.30
 
公开内容

戚墅堰区教育文体局设3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计财科)

综合协调和安排局机关内外有关事务。负责局党委会、行政办公会和局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和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拟订年度工作计划、总结;负责文件的核发、收转和管理;负责文秘、机要、信息、档案、保密、信访、接待;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议和提案的办理,负责上级机关、局党委、局长批办事项的督查、催办;负责局机关信息网络管理和计划生育工作。

统筹规划、协调指导中小学师资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区中小学教师的人事、劳资、考核、奖惩、保险福利等工作;负责全区中小学教师培训和职业道德建设;按确定的分工权限负责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负责认定幼儿园、小学、初中的教师资格。

负责局属单位党建工作;负责局属单位党组织的思想理论建设、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协调、指导全区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

负责局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对教育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教育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决定、命令的情况以及违法违纪行为进行监察。对各类学校命题、考试、招生、收费及基建招标投标、教育设备购置等重大项目进行监督,对违纪违法案件进行立案、侦查、处理工作。

协调、指导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归口管理教育报刊通联工作和教育新闻宣传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指导本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指导、管理局属单位安全、卫生工作。

指导、提出由区统筹使用的教育经费的安排计划,统筹管理本部门的教育经费和上级部门下达的专项经费,归口管理对本区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负责局属单位住房分配货币化的审核;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学校收费标准,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收费和教育基建投资等方面的政策、规定;编制、审核局属单位财务预决算、政府采购计划;负责编制局属单位基本建设投资计划。

负责全区的教育统计;协调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校舍维修建设和校园绿化管理,指导学校后勤管理和改革;监督、管理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负责局属单位教学仪器设备、校具的配置及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负责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校办产业和公费医疗管理工作;负责局属单位会计委派的管理工作。

负责对本系统经济活动中的重大事项组织审计调查,指导和监督局属单位教育内部审计。负责对局属单位财务收支、各项教育资金、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基建工程和大型设备项目的招投标、预决算的审核等进行内部审计监督;协助对民办、民营学校的办学经费进行审计;对局属单位执行财经法规、建立和执行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况进行评价和监督。

二、教育科

综合管理全区幼儿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以及社会力量办学、扫盲等工作。协助做好教育的规划、布局结构调整和体制改革工作;负责全区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的巩固和提高,指导全区幼儿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指导全区中小学德育、青少年科普以及其他教育教学工作;指导全区初中、小学招生,负责普通高中技能考查;负责全区中小学执行课程计划情况和教材使用情况的检查;指导中小学教育教学改革、信息化建设和学籍管理;负责中小学生的学籍管理;规范、指导社会力量举办的教育机构的有关工作。

研究制订推进终身教育体系建设规划和有关政策,协调解决推进终身教育体系建设中的重要问题,管理和指导推进终身教育体系建设的相关工作;负责社会教育综合管理工作等。

三、文体科

归口管理全区中小学校的体育教育、卫生健康教育和艺术教育。负责制订全区中小学体育卫生工作和艺术教育的规划和计划,拟定有关学校体育卫生工作和艺术教育的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负责组织、指导学校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的竞赛活动;负责指导学校开展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协同有关部门组织指导学校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的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全区中小学生体质调研和传染病防治监测。

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区社会文化工作的发展规划;指导本区群众性文化艺术创作与生产;组织、指导、协调全区重大群众文化活动;依法管理群众文化活动;指导社区文化、村镇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少儿文化等社会文化发展;指导文化馆(站)、图书馆(室)等业务建设;指导街道基层文化设施建设;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申报、保护、利用和发展;负责全区文物行政管理工作,管理文物的发掘、保护与抢救工作;组织推荐、申报各级文保单位。

研究拟订全区群众体育工作的政策、制度及发展规划;推动和指导全民健身,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组织开展综合性群众体育活动,指导、监督和协调社会各部门、各行业体育活动的开展;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负责实施《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承担和协调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实施;负责群众体育干部的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全区全民健身工程(点)规划,指导全民健身工程(点)建设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区群众体育单项协会的工作。

负责对全区文化市场的日常管理;负责组织对相关经营者的教育培训工作;指导文化市场行业协会、学会工作;指导对从事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加强对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包括影视类音像制品的网上播放)服务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节目的业务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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