戚墅堰区教育文体局内设办公室、教育科、文体科、计财科、督导室等五大科室。各科室主要职责如下:
一、办公室工作职责
1.综合协调机关的重要政务、事务,做好局内外的协调工作。
2.负责局党委会、局务会议、综合性工作会议的组织安排和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工作,做好会议记录。
3.做好各类公文、资料、电传、报刊的收发、登记、传阅、整理、装订和归档工作及机要件办理和保密工作,运用好电子政务办公系统。
4.负责草拟局工作计划、总结、领导讲话和重要文件、综合性文字材料,核发以局名义发出的文件。
5.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和督查、催办工作。
6.负责局大事记录、请假登记、周工作、月工作安排等工作。
7.负责全局的安全保卫、综合治理和行政执法工作,及时综合情况、汇报、请示和向上级报告重大问题及偶发事故。
8.负责全局的有关外事工作及局机关的接待工作。
9.负责办公用品的采购、登记、分配、设施维修等后勤服务工作。
10.负责印章的保管及使用工作。
11.负责协调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12.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全区中小学师资队伍建设工作。
13.负责全区中小学教师的考核、奖惩。
14.负责全区中小学教师培训和职业道德建设。
15.负责全区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评审。
16.组织指导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制度的实施,负责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17.负责局机关和中小学、教研室的机构编制、人事、劳资、评优评先等工作。
18.负责本系统各级各类学校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的培养、考察、管理工作。
19.负责局属各单位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党员的教育工作和党的思想建设工作。
20.负责党员发展工作、基层党组织换届改选工作和党员日常管理工作。
21.开展党建带团建、少先队工作。
22.负责全区教职员工和文书档案管理工作。
23.完成上级或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联系电话:0519-88389366
二、教育科工作职责
1.指导学校贯彻教育教学方针政策,综合管理全区各级各类教育工作,指导教育教学管理。
2.实施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籍管理。
3.负责施教区的规划和调整。
4.负责幼儿园、中小学创建工作。
5.负责对中小学执行课程计划情况和教材使用情况的管理。
6.指导学校教育教学改革。
7.指导中小学德育工作以及其他教育教学工作。
8.推动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
9.负责普法教育实施工作。
联系电话:0519-88771552
三、文体科工作职责
1.贯彻文化、体育、艺术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
2.制定文体发展规划、文体活动方案、评估管理办法。
3.做好群众文化体育、学校体卫艺、文化馆(站)的指导、督查评估工作。
4.组织开展各级各类群众性文体展示和竞赛活动。
5.组织实施文体宣传、文艺创作、体质监测。
6.协助做好公益性文化、体育的场地建设和功能设施的配套规划。
7.开展社会文化体育指导员培训工作,抓好文体骨干和社团队伍建设。
8.组织实施文物保护普查工作,做好民保和挖掘工作。
9.配合市文化局对区文化市场进行监督和管理。
联系电话:0519-88389919
四、计财科工作职责
1.拟定学校、幼儿园发展规划,并指导、协调各校(园)的布局规划与结构调整。
2.指导校园建设、校舍安全维修、委派会计和各校(园)出纳会计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
3.负责教育文体事业统计工作。
4.指导学校校产、财务管理工作。
5.负责安排全年财务计划预算。
6.负责对基层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和离任经济审计、财务经审工作。
7.协助学校(幼儿园)完成政府采购计划和小型维修项目的招标工作。
8.指导学校(幼儿园)规范收费工作。
9.负责指导基层单位的后勤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好固定资产建帐、后勤、总务人员培训等工作。
10.严格执行国家的财经纪律,遵守国家财务制度,认真、仔细审核发、付时每一张原始凭证,做到经手的每一笔发付都符合财务规定。
联系电话:0519-88387716 88389366
五、督导室工作职责
1.研究、制订对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督导的规章制度和年度计划。
2.对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和各类学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保证国家有关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和教育目标的实现。
3.对全区“两基”巩固提高工作及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进行综合督导与专项督导检查。
4.指导全区中小学校推进教育现代化工程,巩固和发展教育现代化成果。
5.对全区教育工作中带有全局性、方向性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加强监督检查。
6.开展教育督导理论的研究,保障素质教育的实施和教育目标的实现。
7.及时完成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上级教育督导机构下达的有关督导任务。
联系电话:0519-88389166 88387716